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专家对《矿山生态修复规程》系列地方标准进行了内部审查,标准编制组共收集资料600余、实地调查矿山192个、召开研讨会30余次,通过综合研究形成了标准初稿。专家组一致认为标准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详实,结构合理,可操作性强,同意通过审查。
系列标准为2022年10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2〕628号)任务,启动工作始于2021年6月,由《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共设置11章56节128条115款,第二部分共设置12章24节187条212款,第三部分共设置10章4节36条25款。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和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