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JH21-06区块、JH22-01区块2宗海砂矿权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此前公布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2宗海砂开采项目合计年开采量1430万方。
JH22-01区块,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可采海砂原矿矿石量2157.09万方,年控制开采量约777万方。JH21-06区块,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可采海砂原矿矿石量未知,年控制开采量约653万方,2宗矿权可开采年限均约为2年10个月。
据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行动计划中提到:“2021年计划开采海砂9片,总面积约13.86平方千米,初步估算海砂资源量(含泥)约0.77亿立方米,分布在湛江、阳江、珠海和汕尾海域。2022年计划开采海砂7片,总面积约14.78平方干米,初步估算海砂资源量(含泥)约0.57亿立方米,分布在阳江、江门、汕尾和汕头海域。”其中阳江市2021年及2022年共计划开采海砂2片包括JH21-06区块及JH22-01区块。



本项目拟开采矿区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以南约16km处海域,隶属于阳江市江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根据《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部海域JH22-01矿区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砂区可开采年限约为约为2年10个月。
项目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224.9564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固体矿产开采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其它方式(一级类)中海砂等矿产开采二级类)。



据了解,本项目拟开采矿区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以南约15km处海域,隶属于阳江市江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根据《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部海域JH21-06矿区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砂区可开采年限约为2年10个月。
项目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209.9602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固体矿产开采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其它方式(一级类)中海砂等矿产开采(二级类)。
据了解,两宗海砂矿权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采砂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开采范围、方式、时间和强度作业,并注意监测附近海底地形地貌变化,避免超界、超量、超强度开采,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JH21-06区块、JH22-01海砂开采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