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是工业的“粮食”和“血液”。长期以来,得益于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业的支撑,能源、有色金属等产业已成为甘肃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但目前来看,甘肃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对粗放,矿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合法采矿、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矿业企业采矿应当按规定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而笔者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甘肃省部分地区自然资源部门未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十四五”期间不少矿山仍然存在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仅有林草部门临时占用地审核同意书,甚至临时审核同意书过期未再申请延续的问题。
二是长期管理缺位,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相关工作。同时,采矿企业在矿山建设前需编制“三合一”方案,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审查意见。但由于部分地方存在重审批轻监管情况,有的企业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分区块边开采边治理,甚至任性开采,一边是露天开采形成的“天坑”,一边又是长年累月堆积起来的“渣山”,与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方案要求存在差距。有的企业矿权范围处于山脊线一侧,却采用崩落式近乎垂直的“掌子面”进行采矿作业,形成高陡边坡,后期恢复治理更加困难。
三是生产过程环保措施未落实。因矿产资源多数位置偏远,有的企业为应对检查和管理部门玩“捉迷藏”。比如在迎检前做好应急措施,临时对路面清扫洒水、开启环保设施、买新网子苫盖物料,甚至临时停机检修。近年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查暗访可以发现,有的企业管理松散,重视经济利益而缺乏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细物料未进棚露天堆放、除尘器未正常开启使用、道路未硬化积尘严重、破碎筛分露天作业等环境管理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推动解决。
提前规划,预留土地使用空间。加强部门政策协同、机制协调、管理协作,将矿业权审批、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统筹起来,提前谋划。根据矿产资源法规政策做好矿产资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把已设、规划期内拟设采矿权情况等与正在编制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起来,摸清规划期内采矿项目及矿业用地规模、布局等,提出规划期内矿业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将其纳入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的单独选址重点项目清单或单独选址项目清单,明确矿业项目新增用地布局的大致位置及建设用地规模和时序,及时为区域内矿业权分类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临时用地审核手续。
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和修复治理。矿产资源行业乱象积弊已久,需坚持源头预防、过程严管、事后严惩。自然资源部门和生态环境等部门需强化“四不两直”检查、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等,引导和督促矿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合一”方案和环评报告要求,加快建成一批绿色矿山,淘汰违法违规小矿山,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