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是非煤矿山事故高发期、易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和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省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尾矿库“头顶库”开展联合检查,以有效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 通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建立“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各地区要逐级落实非煤矿山防汛责任,全面推行尾矿库市、县、乡(镇)、村负责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五位一体”防汛包保机制,对64座存在溃坝风险的尾矿库“头顶库”实行全覆盖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防汛重点企业,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对矿井、尾矿库、采场边坡、排土场、地表塌陷区等重点部位认真开展防汛检查,加强隐患整改,落实防汛措施,增强汛期事故防范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汛期安全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一库四机制”,对企业自查不认真未发现的问题经监管部门检查后发现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