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方案,启动全省绿色矿山数智赋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大型、中型、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不低于95%、85%、50%,智能化绿色矿山累计建成不低于60家,打造一批现代化矿山企业标杆。
该方案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
全面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新建、改扩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复产矿山剩余储量可开采年限在1年以上的,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原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矿山,对照新的省级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全面提升建设质量;暂时未纳入应建范围的矿山,参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强矿容矿貌、治理复绿、“三废”排放等方面的管理。
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动态管理。严把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及入库工作,建立绿色矿山储备库制度,将暂未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入库标准的应建矿山纳入储备库,分年度制定建设计划;优化完善“绿矿智用”应用场景,实现多级多部门线上联审与动态管理。
全面推进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引导实际可开采年限5年以上的大型矿山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其他矿山探索开展基础数字化矿山建设;逐步将矿山感知设备接入“绿矿智用”场景,推进远程监控、线上监管。
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总结推广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积极研发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持续提升矿山“三率”水平,支持智能化绿色矿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源头管理机制,将绿色矿山、智能化绿色矿山、基础数字化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强化合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