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三期年产30万M3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三期年产30万M3粉煤灰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破碎机、球磨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三期年产30万M3粉煤灰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破碎机、球磨机设备采购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200C12N2495
日 期:2012年12月11日
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三期拟建设年产30万M3粉煤灰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m3粉煤灰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配套设备破碎生产线(破碎生石灰生产线产能:16-51t/h;破碎砂石生产线产能:30-50t/h);球磨机生产线(磨粉产品细度4900孔筛筛余≤12%,磨生石灰、石膏生产线产能9-12t/h;磨砂石生产线产能20-25 t/h)。现配套采购破碎机、球磨机设备。详细情况见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的为破碎机、球磨机及其配套设备采购,提供土建施工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安装施工图。并提供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指导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备制造资质,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3)业绩:近两年销售同类型设备5台以上。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5)财务状况良好;
(6)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7)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4. 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报名书面材料一套、电子版本一套(发招标代理邮箱gmgszq@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
(1) 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资质证明文件
(3) 质量或安健环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 生产许可证(如行业需要有)
(5) 满足本邀请第3条要求的业绩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合同证明,必须有合同封
面、签字及供货范围页)
(6)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格文件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投标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及
购买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点30分至2012年12月17日下午16
点30分(周末除外)。
5.3投标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4 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点30分至2012年12月17日下午16点30分。
(3)发售方式: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联 系 人:吴小姐;电话:(8620) 37652392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可以采用:①现金支付;②银行汇款。如果第②种支付方式,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
利进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6. 截标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暂定),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8. 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
行电汇的方式,其它方式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如下: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87768198-639/662;传真:(8620) 8776 8198
联 系 人:曹小姐、王小姐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利进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保证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将按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第16条规定执行。
9. 现场堪踏:招标文件发售完毕,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堪踏。
10.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方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 关于此次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方查询:
招 标 人: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
地 址:龙门县永汉镇红星村
联 系 人:张红中、许立平
电 话:0752-7617823/7617815
传 真:0752-7617268
邮 编:51687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联 系 人: 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龚天祎(724257613@qq.com)
电 话:020- 87768198-638/639/663
传 真:020-8767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