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筛分破碎车间南侧块煤装车系统工程(招标编号: CSIE13041073 ) 已经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
招标范围: 金凤煤矿筛分破碎车间南侧块煤装车系统工程,块煤仓为钢框架结构,钢仓有效容积 90m3 ,总建筑面积 363.5m2 ,檐口高度 16m ;输送栈桥水平长度 58.35m ;部分场地硬化、道路等工程;安装一台块煤转载胶带输送机、给煤机一台、电动葫芦一台等。具体工作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3 项,提供合同原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至 2013 年 4 月 2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 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 13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5 月 7 日上午 9 : 00 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8 房间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联系人:杏喜平
电 话: 1399502001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洲际大厦 8 楼 829 房间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邮 编: 750010
联系人:联系人: 徐金柱、安斌
电 话: 0951-6971435 、 6971433
传 真: 0951-6971431 , 6971432
电子邮件: 49091569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 3454 5859 4966
2013 年 4 月 15 日
附表: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