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煤电有限公司4×660MW机组工程灰库卸料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4×660MW机组工程灰库卸料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GEG-2013-D2-JJ-0142C
GXTC-1312149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干灰卸料系统 8套,主要包括下列设备与部件(不仅限于):
手动耐磨球阀 8台。
气动耐磨球阀 8台。
电动锁气给料机 8台。
干式卸料器 8台,干式卸料器配套范围如下,但不仅限于这些:本体、下料管、吸尘管、散装头、料位计、吸尘风机、电动机、减速机、底座及安装用地脚螺栓等,吸尘风机管道上的气动球阀。
干灰卸料系统的控制柜 8台。
湿式卸料系统 10套,主要包括下列设备与部件(不仅限于这些):
手动耐磨球阀 10台。
气动耐磨球阀 10台。
电动锁气给料机 10台。
双轴搅拌机 10台,投标方所提供的双轴搅拌机配套范围如下,但不仅限于这些:
本体、电动机、减速机、底座及安装用地脚螺栓。
喷雾水系统及其上的气动蝶阀(带胀管接头)、手动水量调节阀。
就地仪表(压力、流量)。
湿式卸料系统的控制柜 10台。
从手动耐磨球阀开始至卸料装置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短管及连接法兰(含螺栓、螺母、垫片等)、地脚螺栓等连接件也由投标方供货。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等接口的反法兰及连接件均由投标方供货。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允许拆包投标。
交货期 /工期 :合同签订后 8个月。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厂家的有效授权;
( 6)近两年在集团公司系统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国内 600MW等级及以上且运行超过1年的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4台,须提供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用户证明等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5月17日 至2013年5月23日 ,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张海飞、杨雪光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74、463
13720096319、13720091532
传真:010-51196363、5119630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编:10004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83119
联系人:范大伟、张海飞、焦红艳、杨雪光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74、463
传真:010-51196363、51196306
13720096319、13720091532
电子信箱:gxzb11@163.com
注: 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 , 电汇单必须 注明“(GXTC-1312149)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