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 项目名称: 抚松县 新屯子镇政府锅炉
二、 二、项目编号:FSZFCG--150907 4
三、项目预算: 232,800 元
四、相关参数:
(由采购单位负责编制)
2T热水锅炉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金额 备注
(一) 锅炉主机 2T热水锅炉 台 1
(二) 辅机合计 1 鼓风机 台 1
2 引风机 台 1
3 除尘器 2T 台 1
加入日期: 2015-09-22 截至日期: 2015-10-09
4 刮板出渣机 2T 台 1
5 循环泵 N=11KW 台 2
6 补水泵 N=3KW 台 1
7 一次仪表阀门 套 1
8 电控柜 套 1
(三) 安装费(含材料) 项 1 烟风道 制作及安装 项 1
补水水箱 个 1
分水器 台 2
集水器 台 1
除污器 台 1
辅机及电器安装 锅炉房内电源至用电器之间的连接导线及有关材料。 项 1
(四) 土建 在原锅炉底座基础上(锅炉座、引见座、鼓风机座、循环泵座)进行土建安装
交货地点: 抚松县 新屯子镇
单位负责人: 宋 先生
联系电话:1 3843931309
五、报名时间:2015年9月2 2 日-9月2 4 日。
报名地点:抚松县新城政府采购中心。
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439-6211905 13894044956 15043946152
招标人:抚松县新屯子镇政府
报名时请携带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c、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D、缴纳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E、无重大犯罪证明原件,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规定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具有良好履约和服务能力。
3、商品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报价的商品是原装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4、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做出明确的、最优质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七、报价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并予以拒收。
八、开标后,由评标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独立评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题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成交供应商。
九、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9 日下午两点,会议地点: 待定 ,届时请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携报价文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