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西省经信委日前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相关部门发函,推荐该省生产的民用洁净焦炭(绿焦)产品。
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关于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减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烧有关规定和要求,山西省在民用洁净焦炭产品研发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2015年供暖季,山西省在太原进行试点推广,共配送使用洁净焦炭29.3万吨。实践证明,洁净焦炭减排控霾成效显著:据监测,PM10平均值同比下降11%,PM2.5平均值同比下降14.8%;供暖期5个月共减少烟尘排放1.9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96万吨;空气质量优良级别天数较上一年度增加21天。
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京津冀等省市对大气污染指标的严格要求,该省高校及企业对洁净焦炭生产工艺技术进一步研发创新,经中国环科院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且优于目前市场上主要型煤、兰炭等清洁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