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规范带式输送机使用的管理规定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带式输送机的管理,提高带式输送机的质量标准化水平,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带式输送机的防灭火
(一)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并有MA标志。
(二)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行标MT914-2008的规定。
(三)带式输送机巷道内要有防尘管路且每隔50m要有三通管接头和阀门,机头机尾要有不少于25m的胶管。
(四)带式输送机驱动装置处要设立消防设施(1个0.2m3沙箱、2把消防锨、2个消防水桶、2个灭火器),消防沙箱的样式要符合公司的统一标准,消防设施要齐全有效。
(五)机头机尾硐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严禁存放可燃性物品。
(六)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二、带式输送机的保护
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并齐全有效,位置安装准确固定牢固。主要运输巷道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要有输送带涨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一)带式输送机保护安设标准:
1.分体式速度传感器安装在卸载滚筒端面,速度传感器中心对准磁钢切线,距离不能超过30mm;一体式速度传感器安装在驱动装置处底胶带上方。
2.温度传感器安装在皮带机的驱动滚筒附近,温度探头应安设在皮带机的驱动滚筒和胶带接触面的5-10mm处,并配接电磁阀以及供水管路。
3.堆煤传感器安装在机头卸载滚筒前方距卸载滚筒边800mm至1000mm处,传感器的高度距受料点上方约1200mm,传感器脚线末端不得高于卸载滚筒中心线。
4.跑偏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卸载滚筒两侧机架上,距卸载滚筒30米内,主运输带式输送机同时要在机尾和卸载滚筒处30米内安装跑偏传感器。
5.烟雾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下风流方向10-15米处,距上方顶板小于0.3米。
6.主运输带式输送机防撕带传感器安装在上下胶带之间,上料点前方5米左右的位置。
7.带宽1000mm及以上的带式输送机需每隔100米安装沿线急停闭锁装置。
8.上下级带式输送机之间需安装闭锁装置。
9.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二)带式输送机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高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各电动机和电气系统的接地必须严格按照接地保护细则的规定安设。
以上保护装置跟班维修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除检修时间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必须保证带式输送机所有保护正常使用。
(三)胶带运输巷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电闭锁的控制范围。
(四)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三、带式输送机机械部分的管理与维护
(一)各部位螺栓齐全、完整,不缺销子。
(二)滚筒、托辊:
1.滚筒无破裂,键无松动现象。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
2.注油式滚筒或托辊应定期注油,确保润滑良好。
3.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凸起高度的一半。
4.井下备用的滚筒或托辊必须放置在顶板无淋水、底板干燥的专用支架上。
(三)机体:
1.机头架、机尾架、机尾架槽型簸箕和拉紧装置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平整,连接紧固。中间架平直、完整,无严重锈蚀。
2.中间架必须找平找正,中心线偏差不大于10mm,高差不超过5mm。H架底座垫平垫实,对于因水冲刷不实的H架要及时填实找平。
3.机尾处每次缩带或延长都要及时进行找平找正,中心偏差不大于10mm,机架尾梁两侧高差不大于5mm。
4.掘进顺槽内的带式输送机机尾采用不少于2棵Φ20×2400mm的无纵筋螺纹钢锚杆固定,每棵锚杆的锚固力要不小于105KN。
(四)储带仓:
1.储带仓必须找平找正,储带仓架中心线与运输中心线偏差不超过10mm,两侧高差不超过10mm。仓内铁路轨面高差不大于5mm。
2.牵引小车无损伤、变形,在轨道上运行时无异响。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1/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17m。同时必须配齐游动小车,以防储带仓内的上下皮带摩擦。
3.带式输送机涨紧钢丝绳端头固定时采用插接方式,且插接的长度要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然后再用2付相应规格的钢丝绳卡进行紧固。
4.涨紧车上方必须有效防护,防止飞溅淤泥积水,保持卫生干净、无杂物及煤泥积水,涨紧紧钢丝绳不得出现锈蚀、断丝及接头等现象。
(五)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制动闸瓦与闸轮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60%,制动可靠。
(六)清扫器:机头、机尾都必须装设清扫器,清扫器工作可靠,固定牢固,用皮带扣联接的带式输送机清扫器不能用金属清扫器。清扫器调节装置完整无损,清扫器橡胶刮板的高度不得小于50mm,宽度不得小于20mm,并有足够的压力,与胶带接触部位平直,能够有效清扫胶带的全接触面。
(七)减速箱:带式输送机的减速箱内应加入相匹配的齿轮油,注油量应浸入大齿轮直径的三分之一,高速轴轴承套的空间内应充满三分之二空腔的合格润滑脂,确保透气孔畅通并朝上方。每隔3-6个月彻底清洗、换注新油,润滑油(脂)的使用情况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视情况确定添加油量的多少。减速箱、电机表面清洁无杂物。
(八)转载点、卸载点:
1.带式输送机之间的搭接处卸煤点的挡煤板需用螺栓固定,美观不变形,与下部输送机机尾处的护皮配合适当,无撒煤现象。禁止使用铁丝、钢丝绳吊挂捆绑。
2.皮带转载点、卸载点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装置,做到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正常使用。落差超过0.5米的地点应安装防尘罩。
(九)不得将皮带机架杆、纵梁用作撬棍、脚手架杆或其他用途,
(十)严禁横跨运行中的带式输送机或站在未停电闭锁的带式输送机上操作。
(十一)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要设牢固的行人过桥,从带式输送机胶带下方行人的,通道顶部要有护板。
(十二)带式输送机机头设沉淀池,在机头、机尾、驱动装置、储带仓等转动部位要有防护栏或防护罩,并用螺丝固定。
(十三)减速机、泵站、油缸等无漏油现象,1000mm及以上带式输送机的涨紧装置要在其上方安装防护装置。
(十四)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必须安设照明,带式输送机巷道内应有充足照明,照明灯具的安装间距不大于30m,不小于8m,并且吊挂整齐。
(十五)倾斜巷道的带式输送机,为防止皮带机架倾斜进行固定H架时,应使用带正反丝的涨紧装置从顶板吊挂H架两端。
四、带式输送机的胶带管理
(一)运行中的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皮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外缘,下皮带不磨机架;机尾滚筒处有接料板并经常清理。
(二)胶带接头牢固、整齐,并与胶带宽度一致;如胶带接头采用皮带扣连接,皮带扣铆固长度不能小于胶带宽度的95%。
(三)拖放、回撤胶带时要采用专用皮带夹具进行,同时作业通道范围内严禁有其他无关人员滞留。如造成事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分析处理。
(四)拆除胶带时严禁将胶带割断,应通过将皮带扣的串条抽出的方式来拆除胶带。如果皮带扣串条无法抽出而需割胶带时,应由机电研究所或结算中心现场确认,并对确认需割断的胶带要做好标记、记录。
(五)胶带应整齐无严重破损,边上无线绳。胶带横向裂口和磨损不超过带宽的10%。
(六)胶带宽度达到下列标准的不能使用:
1.规格为800mm的胶带当达到每条胶带有一半的胶带宽度小于500mm时。
2.规格为1000mm的胶带当达到每条胶带有一半的胶带宽度小于800mm时。
3.规格为1200mm的胶带当达到每条胶带有一半的胶带宽度小于900mm时。
五、带式输送机的运行、日常检修管理
(一)带式输送机起动前先发出预警信号,警告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的转动部位。起动时先点转1~2次,听声音,看状态,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连续运行。
(二)运转中应做到三注意:一要注意输送带涨紧情况,发现胶带打滑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二要注意输送带运行情况,发现跑偏等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或及时汇报;三要注意开机、停机信号,不得出现误操作。
(三)检查运行中的带式输送机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机尾、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上方。
(四)胶带输送机必须杜绝长时间空载运行。如空载超过半小时,后一部胶带输送机司机应及时通过电话或信号铃通知前一部胶带输送机司机,停止各自分管的胶带输送机的运行。
(五)在带式输送机运行中,禁止用铁锨和其他工具刮输送带上的煤泥或用工具、拨正跑偏的输送带,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六)如用带式输送机运输物料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并且在上、卸料地点安装急停按钮开关。
(七)运行中的带式输送机每日最少保证2小时的集中检查、维修时间,并认真填写日检记录。
(八)带式输送机的涨紧钢丝绳要符合设计要求,磨损锈蚀情况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标准,对磨损及锈蚀情况要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九)带式输送机停运后,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修。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任何人不准送电开机。
(十)检修人员应衣着整齐,袖口、衣襟要扎紧。
(十一)在对胶带做接头时,必须远离机头转动装置5m以外,并派专人停机、停电、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十二)主运输带式输送机原则上不能安装抗滑,如现场条件复杂需要安装抗滑时需经机电研究所审查同意。
(十三)应及时清理带式输送机下的浮煤和矸石等杂物。清扫滚筒上粘煤时,必须先停机、后清理,严禁边运行边清理。严禁将杂物(如绵纱、木头、塑料、金属等)通过胶带运输,不准将大块矸石混入煤流系统。
六、带式输送机发放、验收、回撤、维修管理
(一)使用单位要提前5天向机电研究所递交领用单,机电研究所根据库存情况统一调配发放。
(二)带式输送机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需进行带式输送机安装后的自检,具备验收条件时方可提交验收申请。凡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保护装置不全或不按要求设置,视为不具备验收条件。
(三)安装单位确认带式输送机具备验收条件的,要提前一天提交验收申请,经机电分管领导签字后,次日由安监专业化公司、机电专业化公司、采掘研究所、调度指挥中心统一进行验收,否则不予验收。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四)带式输送机施工完毕回撤(原则上使用单位撤,特殊情况例外)要及时(5日内必须上缴)。交由其它单位使用时,机电研究所设备组会同两使用单位进行认真交接,检查设备使用情况,清点好数量,办好交接手续,严禁任何单位私自转运设备及配件。
(五)带式输送机回撤时各部件必须全部回撤干净,无遗留,不得有丢失现象,胶带回撤要按原带长度从皮带扣连接处断开,严禁随意切断皮带。回撤完毕后,及时汇报机电研究所,由机电研究所统一验收,并按机电研究所设备组指定地点垛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六)带式输送机安装、回撤、使用都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其中安装、回撤措施由安装、回撤的施工单位编制,使用措施由带式输送机的使用单位编制。
(七)带式输送机及所属的各类附件升井上交后,机电研究所设备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及时组织维修,保证生产所需,对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同时领用单位装车前要对维修后的设备及配件认真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八)损坏的皮带机配件(架杆、托辊、H支架等)要及时升井,上交设备组,并在指定地点垛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九)机电研究所每月对带式输送机主要备品备件、胶带等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清点整理,并于每月25日前将清点数据报公司结算中心。
七、文明生产
(一)带式输送机沿途皮带下无积煤、物料等杂物,杜绝积煤磨托辊、皮带现象,皮带下方浮煤必须清理至比人行道侧低50mm。
(二)带式输送机H架、纵梁应整齐,主运输带式输送机支腿下不缺少垫块,机架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情况。
(三)带式输送机应编码管理,行人侧张贴反光条。
(四)带式输送机机头应设皮带机管理牌板、设备润滑管理牌板,牌板由机电研究所统一制作。
(五)井下皮带机的备品备件、托辊等需实行挂牌管理,上台上架并且放置地点上方顶板无淋水,底板无积水。
(六)设备清洁卫生,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无油迹、无积水、无杂物,工具器材摆放整齐。
(七)现场记录要工整齐全,填写认真规范。
1.主运输带式输送机要有下列记录:
(1)《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2)《皮带机保护试验记录》
(3)《机电设备日常维修记录》
(4)《带式输送机运行记录》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交接班记录》
(7)《领导干部上岗登记薄》
(8)《带式输送机巡回检查记录》
(9)《皮带机润滑记录》
(10)《机电设备事故记录薄》
(11)《防爆电气设备外部检查日检记录》
(12)《接地装置检查记录》
(13)《照明信号综保试验记录》
2.顺槽带式输送机要有下列记录:
(1)《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2)《皮带机保护试验记录》
(3)《钢丝绳检查记录》
(4)《交接班记录》
(5)《皮带机润滑记录》
(6)《防爆电气设备外部检查日检记录》
(7)《皮带扣检查记录》
(八)主运输带式输送机要有下列管理制度、图牌板,且管理制度、图牌板与现场相符,并张挂整齐,表面整齐无破损、干净无灰尘。
1.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2.钢丝绳检查制度
3.带式输送机包机制度
4.司机岗位责任制
5.司机操作规程
6.司机交接班制度
7. 带式输送机巡回检查制度
8. 带式输送机维修保养制度
9.带式输送机皮带硫化接头图
10.带式输送机皮带缠绕示意图
11.带式输送机注油示意图
12.带式输送机注油管理牌板
13.供电系统图
(九)胶带运输巷内水窝积水深度不超100mm。
(十)皮带接头要编号管理,派专人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十一)皮带道内的电缆要吊挂整齐,不得有盘圈、缺钩现象,电缆吊挂的弧度要一致,电缆表面无积尘。
(十二)上料单位负责各主运输带式输送机卸载点处的卫生及日常维护工作,管辖范围为卸载架及相邻三组中间架。
八、责任处罚
(一)带式输送机安装完成后,不经验收进行使用的,由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支出200元。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提交验收申请的,由责任单位申请人支出100元。
(二)带式输送机皮带机头未悬挂皮带机管理牌板、设备润滑管理牌板的,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支出100元。未及时填写设备润滑管理牌板,或填写不真实的,每发现一次由责任人支出50元。
(三)带式输送机司机及维修人员不持证上岗,由责任人支出50元。带式输送机司机一次不现场交接班,由责任人支出50元。
(四)带式输送机司机及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现场有关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认真、不真实,每发现一次由责任人支出50元。
(五)带式输送机各部位清扫必须及时,发现浮煤堆积严重或磨皮带现象,每次由责任人支出100元。
(六)带式输送机各种保护必须齐全有效,否则,按隐患有关处罚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七)带式输送机上皮带跑偏导致撒煤严重时,由责任人支出50元;下皮带跑偏严重时,每有一处磨机架由责任人支出50元。
(八)800mm的带式输送机皮带扣有效搭接长度小于600mm的,每处由责任人支出100元。
(九)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设置清扫器,缺少清扫器或清扫器不起作用的,由责任人支出100元。
(十)800mm带式输送机所有托辊,必须使用2个固定销进行固定,否则每处由责任人支出10元。
(十一)带式输送机托辊完好率、齐全率、转动率必须100%,一处损坏、缺少或不转,由责任人支出50元。连续有三组托辊不转,必须停止皮带运输,立即现场整改,并按隐患处罚。
(十二)带式输送机连续有10架以上的H支架,其上皮带跑出托辊外缘,下皮带磨H支架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输,立即现场整改,并按隐患处罚。
(十三)带式输送机机尾皮带跑偏,皮带跑出机尾滚筒外缘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输,立即现场整改,并按隐患处罚。
(十四)带式输送机机头储带仓段缺少托辊,皮带之间相互摩擦,皮带磨支架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输,立即现场整改,并按隐患处罚。
(十五)未经机电研究所许可,私自转运地面或井下带式输送机配件的,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支出100元,情节严重的进行分析处理。
(十六)严禁随意切断皮带(必须留有原皮带扣的痕迹,否则视为随意割带),每发现切断一条,由责任人支出100元。情节严重的,按所割胶带长度的原值由责任单位工资总额进行支出,同时按所割胶带原值的20%由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进行支出。
(十七)严禁使用不转的直托辊、木块、钢管、锚杆等进行抗偏,每发现一次由当班司机支出100元。
(十八)因管理不善造成胶带磨损严重或撕带的,按损坏胶带的原值由责任单位工资总额进行支出,同时按损坏胶带原值的10%由责任单位队长、书记进行支出。
(十九)将带式输送机配件(胶带、H架、架杆、托辊)挪作他用的,每发现一次由责任人支出100元,并由责任单位工资总额支出1000元。如果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由责任单位修复或赔付。
(二十)回撤后的带式输送机配件(胶带、H架、架杆、托辊),上交不及时的,每拖一天由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支出50元;如有未撤的零配件,则按遗留零配件原价的2倍由责任单位工资总额进行支出;未按照机电研究所设备组指定地点垛放整齐的,由责任人支出50元,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支出100元。
(二十一)严禁将长物料(包括锚杆、锚索线、锚索梁、枕木、长木料、工字钢、槽钢、钻杆以及其他杂物)置于运转中的皮带上,否则将按照公司下发的《严禁杂物进入皮带运输系统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