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各市县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采矿权总数和砂石采矿权数指标控制采矿权数量,不得超指标设置采矿权。
那么,有大型特大型砂石项目或重点项目配套的砂石矿山没有指标用了怎么办?
拿到矿权是砂石项目的关键节点
日前,广西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规范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调剂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地申请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的申请进行了规范。
预留采矿权指标申请条件
(一)申请采矿权指标对应的采矿权项目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符合产业政策的新立水泥用灰岩矿山项目;
2.生产规模为大型或特大型的砂石资源开采项目;
3.国家、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配套的砂石开采项目;
4.桂国土资发〔2018〕56号文确定的重点贫困县为脱贫攻坚需要设置的砂石开采项目。
(二)本级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确定的砂石采矿权指标控制数已使用完毕;属县级申请的,还须所属的设区市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确定的市级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已使用完毕。
(三)除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外,本级有效砂石采矿权数未超出规划确定的砂石采矿权指标控制数。
(四)申请采矿权指标对应的采矿权项目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要求,或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条件。
(五)申请采矿权指标对应的采矿权项目所在区域如果已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的,则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采矿权指标调剂原则
对于符合条件的砂石采矿权指标调剂申请,审核时坚持以下原则:
(一)重大项目优先。申请采矿权指标对应的砂石开采项目为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或属于国家、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配套的砂石资源开采项目,采矿权指标优先调剂。
(二)向重点贫困县倾斜。属于桂国土资发〔2018〕56号文确定的33个重点贫困县,为脱贫攻坚需要确需设置新的采矿权的,且设置新的采矿权有集体经济组织(或联合成立)、群众联合体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参与竞争的,采矿权指标优先支持,并按照极度贫困县、深度贫困县和重点贫困县的先后顺序,采矿权指标予以优先调剂。
(三)向矿产资源开发助推脱贫攻坚试点矿山倾斜。属自治区确定并部署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助推脱贫攻坚试点矿山的,采矿权指标优先调剂。
(四)总量控制。除重大项目建设确实需要以及自治区确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助推脱贫攻坚试点矿山外,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一般给予调剂1个采矿权指标,特殊情况的最多不超过2个。
《通知》要求,重大项目建设完成且采矿权有效期到期后,调剂的砂石采矿权指标予以收回,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在调剂批复下达后一年内应予以使用,超期不使用的将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