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除尘器布袋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20C132Q)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脱硫除尘器布袋采购公开招标,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除尘器布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132Q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涉及货物的范围:本次采购货物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脱硫除尘器布袋采购,采购数量:一批,投标报价包括所采购脱硫除尘器布袋的设计、供应、包装、运输(运达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装车、检测、验收、保险、安装、技术服务、附属材料、税金(含13%增值税专用票)、利润、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技术规格书所要求的内容。
供货范围:
货物名称 规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滤袋 袋口D=190/100,袋身D=160/70,L=8100mm 条 9668 PPS+PTFE经PTFE浸渍处理,滤料纤维为东丽公司或同等国际知名品牌,含备品100条
袋笼 袋口D=185/95,袋身D=155/65,L=8050mm 套 9668 含备品100套
荧光粉 5kg/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国外进口产品 桶 300 粉色、绿色荧光粉各150桶,配备足够数量的荧光灯,不少于2次查漏用,同时供货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备注:布袋选用必达福环境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必达福品牌);奥伯尼应用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奥伯尼品牌);莱德尔工业纺织品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莱德尔品牌);或同等质量的进口品牌,厂家为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本次招标,投标人需提供布袋样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将样品密封交到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孔亚敏,联系方式: 15615672378),样品外包装需粘贴封条,封条上注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样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成交后,招标人有权保留评标时所用的样品,并可将此样品作为系列产品验收的参照物.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运输并安装到位。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卸货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业 绩: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2019年不少于2份半干法超低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性能考核报告等证明性文件,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中如不能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1.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支付材料发货款30%;
2.材料到货验收合格,支付材料到货款30%;
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支付材料款30%,支付安装款90%,支付调试验收款90%;
4.质保金10%。税率按照国家法定税率执行。
付 款 方 式:商业承兑或银行承兑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营业年限在5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投标人须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4月7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4月11日 17:30
5.4招标文件工本费:7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后再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要购买招标文件,如执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款。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0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收款单位信息
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20C132Q)后五位。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晋博
联系方式:186091291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孔亚敏
手 机: 15615672378
邮 箱: 15615672378@163.com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迎宾路同心巷299号
邮 编:27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