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获悉,12月20日,该局对两辆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小区建筑垃圾的车辆,依法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这是宁德市首次对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违法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开出罚单。
据介绍,12月14日,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执法人员在宁德市区国宝路安发生物科技公司路段查处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经查,该车辆属福建省宁德市东焱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并未依法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放、运输、终端处置)许可证”,属擅自处置小区建筑垃圾。当日,该车辆驾驶员计划将整车的小区建筑垃圾运往贵歧村某处池塘进行违法倾倒。
次日(12月15日),执法人员在上述地点,又查获了同属该公司的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经查,该车运输的是建业小区周边商户装修店铺的建筑垃圾,同样,驾驶员计划将整车垃圾运往贵歧村某处池塘进行违法倾倒,用于回填池塘。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4日,东侨渣土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10月25日起,东侨开发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委托获得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目前宁德市已有宁德市华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宁德市宏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2家企业依法取得了该许可证。
《通知》提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东侨城管部门提醒,擅自违法处置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破坏生态,自身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希望物业企业能够积极配合,规范小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