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商洛市水利局联合商洛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力地维护了全市河道采砂秩序和水生态环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河道采砂整治和河流“清四乱”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市水利局依法依规审查了商南、柞水、山阳、丹凤4县的《河道采砂规划》,商州区、洛南县对辖区河流全部禁采,镇安县《河道采砂规划》正在编制。各县区水利局按照部、省、市的要求,联合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二是强化水政执法,严打违法行为。市、县(区)两级水利部门全面落实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先后出动人员1610人次,累计巡查河道21567公里,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0起,没收非法砂石3200吨,查处非法采砂挖掘机械6台,行政处罚20人,没收违法所得5.67万元,罚款11.7万元。11月下旬,市水利局损抽调6名干部,组成两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向县区水利局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市水利局先后三次印发文件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中向好,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联查联办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河道采砂良好秩序。12月上旬,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督导检查各县区河长制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现场交办发现问题,要求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