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的《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下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预期新增页岩气探明地质储量1000亿立方米,新增磷矿3亿吨以上资源量;力争有效正常生产矿山总数不超过2000家,在产矿山大中型占比达到25%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
《规划》提出,围绕全省磷化工、盐化工、非金属建材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磷、盐、建筑用石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下游产业提供可持续供应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资源基础。加快全省磷矿资源与产业布局融合,有序推进宜昌、襄阳、荆门磷矿资源勘查,推进鄂西磷矿基地建设。加强磷矿开采管控,鼓励磷化工龙头企业参与磷矿资源勘查与开发,推进“采、选、加”一体化发展,提高磷矿资源战略保障能力,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磷矿开发管控,不断增加矿产资源开发。优化磷矿开采布局,实施磷矿资源整合,推进宜昌等磷矿资源基地建设,保障磷复肥生产企业等用矿需求。鼓励大中型矿山或产业链集中的综合性企业进行磷矿开采,推动磷矿资源向磷化工龙头企业集中、磷矿产品向精深加工转变、磷矿产业向高端化升级,不再新建露天磷矿山。磷矿开采应按照排污许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总磷监测,依法公开监测信息,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鼓励中大型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坑口物理选矿,加强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尾矿综合利用及伴生资源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