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矿产品调运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 一、2023年3月31日至4月5日,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和青阳县所有矿山企业暂停矿产品调运。 二、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调运的车辆和源头矿山企业。 三、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违规调运的矿山企业,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责令停产停运两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