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需要治理复绿的矿山面积存量广东省第二多,按目前各地平均工程治理费用估算,预计全部完成治理需要数亿元,完成生态修复任务难度不小。
近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市绿美广东之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就解决目前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存在的“矿老板发财,政府为生态修复埋单”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矿山绿色发展,助力清远矿业高质量发展。
10月9日至13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8个县(市、区)共15个矿山修复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组成员现场查阅了矿点开发利用及生态修复等相关资料及执法情况记录,实地查看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效以及后期维护监测情况,并现场发放问卷,了解当地村民对矿山修复成效的满意情况。
位于粤北山区的清远,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历史悠久。但是由于以往环保意识的淡薄以及粗放式的管理模式,留下了不少历史欠账。
据调研组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方面了解到的数据,截至目前,全市未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面积2200余公顷,如果以稀土矿6万元/亩、其他矿种3万元/亩生态修复标准估算,预计全部完成治理需要数亿元,全市治理资金缺口大,完成生态修复任务难度大。
虽然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难度大,但近年来,清远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仍在尽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去年清远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08.83公顷,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55.98公顷。
10月13日,在完成前期现场调研后,清远市人大调研组与市政府分管领导及部分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举行了全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再度出现历史问题,清远创新管理模式,于2021年9月成立了清远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委员会主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公安、水利等13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对产业布局、准入条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等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同时,清远还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推动涉矿企业及时有效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有效解决了矿山开采引起的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环境问题,消除了开采弃渣堆放易引发的滑坡、泥石流隐患,促进了矿山生态环境改善。
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韩丽杰提出,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清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大家着眼点只是在矿山复绿方面,但实际上矿山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复绿那么简单,还包括了排水、动植物群落的保护等等,她建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分区统筹部署矿山修复工程,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
调研组其他成员还就矿山生态修复资金财政资金规划、技术培训、矿山开采过程监管等方面向市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