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玉溪市元江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昆洒河有人在河道采砂,影响群众对沿河两岸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用药取水。经调查核实,元江腾瑞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元江县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石)许可证》和《采砂经营权出让合同》在昆洒河河道采砂,现场检查时,河道内有1台挖掘机和1辆货车在采砂,洗砂生产线已建成未运行(环评文件已审批),河道水质外观浑浊,确实影响群众对沿河两岸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用药取水。检查人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将发现的事项告知了水利部门,同时要求元江腾瑞矿业有限公司改善采砂方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河道水质污染和沿河两岸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用药取水的影响。
经询问了解,该采砂点附近还有1个同期出让的采砂点,位于南昏河青木林段,执法人员随即前往巡查。现场检查发现:元江县青木林砂石骨料有限公司在未报批青木林洗砂设备安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年产10000吨河砂生产线,工程包括:给料台、振动筛1台、洗砂机1台、输送带2条,250KV电力设备和简易办公住房1幢,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