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石坂坑水泥用灰岩矿山采矿权及附属采矿设施)挂牌转让公告,转让底价近1.2亿元,须一次性付款。
本次转让的石坂坑水泥用灰岩矿位于福建省漳平市拱桥镇岩高村,矿区面积5.8684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许可证规模120万吨/年。矿山于2018年10月停产至今。
依据2018年储量年报(编制单位福建省华飞地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末合计保有资源储量为9493.26万吨,之后均无动用资源储量。依据矿山详查地质报告(编制单位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CaO品位均值均在52%以上。

矿山矿区范围内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闽林地审【2008】155号),取得使用漳平市拱桥镇岩高村集体林地18.54公顷,但未办理矿区范围内的构筑物建设用地审批。构筑物建设用地审批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保证审批结果,若因政策变动或规划冲突导致无法获批,不承担违约责任。
矿区使用林地范围外的包括矿山管理房、地表塌陷区域、510硐通风硐口、330硐口等用地面积69734.98平方米,均有支付补偿款给村民。330办公楼用地采用与村民签订用地使用协议,按600元/年支付。
根据公告,石坂坑矿山停产多年,按照现行政策,恢复开采前需对原有高压线路、井下电缆、火工库技防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投入;以及后续矿山基建及开采等投入(包含井巷工程及六大系统建设),均与矿权转让无关,由受让方自行规划,所有复工复产及后续投入均由受让方承担。
复工前受让方需自行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确认是否需重新修编初步设计、优化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如因政策合规性调整,矿山初步设计、优化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等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按相关政策要求,矿山需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绿色矿山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相关工作,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