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筛板框架采购 ( 招标编号: CSIE15046708 ) 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明细
1 聚氨酯筛板 平方米 550 见附表
2 不锈钢筛板 平方米 318
3 弛张筛聚氨酯筛板 平方米 1300
4 锰钢筛板 平方米 80
加入日期: 2015-11-24 截至日期: 2015-12-15
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结算数量为准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订单要求;
付款方式:按月或季度以寄售的形式先供货后结算,买方以每月或每季度实际使用量的发放明细为准下达采购订单,卖方收到采购订单后开具订单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在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给卖方该月或该季度采购订单总金额的 90 %的货款,留 10%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 生产商需提供 2013 年以后金额在 50 万元单笔销售合同或订单 3 份;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并且提供 2013 年以后金额在 20 万元单笔销售合同(或订单) 3 份;
5) 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 2012-2014 )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联系人:胥海娟、张青杰,电话: 0951-6971438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套 / 包,售后不退。
4.3 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 网银支付 ”,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 郑重说明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 ,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09 : 30 分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楼 428 室(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联系人:赵琼
电话: 0951-697131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邮编: 750004
联系人:徐金柱 胥海娟
联系电话: 0951-6971438
传真: 0951-6971431 , 6971432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