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星矿业有限公司兴陇选矿厂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甘肃天星矿业有限公司兴陇选矿厂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工程情况、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简述:
本工程库址位于陇南市徽县江洛镇青河沿大阳坡沟内,库区距徽县35km,北距江洛镇约8km,直距选矿厂1200m,尾矿库下游有甘沟河、黄渚-清河沿公路及国道316的公路通过,库区两侧山坡植被覆盖良好,简易乡村道路直通该尾矿库,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尾矿库总库容为121.59万m3,服务年限为21.5a,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最终坝高50m。其中初期坝坝高6.0m,坝顶宽3.0m,坝顶长22m;堆积坝坝高44m,每级子坝高8m。尾矿库等别为四等库,筑坝方式为上游式筑坝,尾矿排放方式为湿式排放,尾矿库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选矿厂,不外排。工程总投资474.7万元。
二、工程可能造成的影响概况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由于本工程现已建成,针对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和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回顾性评价,经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尾矿采取多管湿法排放,坝体表面实施绿化,有效的抑尘,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经调查、类比分析可知,建设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不设置回水泵房等高噪声源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经调查、类比分析可知,建设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泼洒抑尘,未排入甘沟河,对水环境影响小。运营期间,尾矿库废水经回水池集中收集后,通过回水管道输送至选矿厂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本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营期和闭库期。运营期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减少污水量、分区防治降低渗漏事故的发生、污染监测随时掌握地下水质变化情况、应急响应治理等措施,对工程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尾矿库闭库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标准》(GB 18599 – 2001)中的相关要求,做好环保措施,闭库期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有害影响。
5、固体废物:通过调查、类比分析可知,建设期的土石方通过工程内部调配利用,无弃渣;建设期生活垃圾定期密闭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卫生填埋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间,尾矿砂全部堆存于尾矿库内,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6、生态环境影响:通过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占地面积小,施工区域不大,建设期间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随着尾矿的不断堆积,对原有植被的不断占压,使原有生态格局遭到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尾矿库退役采取的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对工程区植被影响较小;尾矿库库底采取的防渗措施,避免了尾矿和尾矿渗滤液与库区周边土壤的直接接触,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因此,本工程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闭库期随着土地复垦等相关生态恢复治理措施的实施,工程区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分析,本工程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地方发展规划的要求。
鉴于本工程现已建成,通过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在建设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工程建成运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与防治措施,认真贯彻“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工程建设就环境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向甘肃天星矿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期限自登网当日起10个连续有效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您是否了解甘肃天星矿业有限公司兴陇选矿厂尾矿库工程?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期间对您是否有影响?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期间给您带来了哪方面的影响?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是否有影响?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是否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是否有利?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是否对生活质量有提高?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的方面是?您认为该工程建设选址是否合理?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应注意哪些环境方面的保护?您对目前当地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您是否支持该工程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自登网当日起10个连续有效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天星矿业有限公司
邮编:742300 联系人:费经理
联系电话:13993972199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61号 联系人:侯工
电话:18180644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