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 黄金展位 -   企业注册   个人注册
中国振动机械行业第一网络媒体
在线咨询网站客服
我要搜索:
热门搜索: 振动筛 谷物清选机 破碎机 旋振筛 直线筛 筛网
超声波振动筛 振动电机 振动给料机 输送机 粉碎机 提升机
本站首页 | 我要采购 | 我要销售 | 电子样本 | 品牌企业 | 企业招聘 | 振动机械书籍 | 行业人物 | 市场分析 | 行业设备 | 政策法规 | 企业新闻 | 振动机械 | RSS订阅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热门:2021中国(郑州)国际砂石及尾矿与建筑固废处理技术展览会
 

多地开出“天价”罚单 非法占用海域为何仍屡禁不止?

2020-08-24 来源: 中国振动机械网
8月3日,浙江海警局对非法填海4.5219公顷的浙江舟山某公司开出了2645.31万元的海洋行政处罚单。与此同时,宁德交通投资集团非法占用海域填海建码头,被自然资源局罚款2280万元。 所谓海域,是..

8月3日,浙江海警局对非法填海4.5219公顷的浙江舟山某公司开出了2645.31万元的海洋行政处罚单。与此同时,宁德交通投资集团非法占用海域填海建码头,被自然资源局罚款2280万元。

所谓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非法占用海域行为,是指“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和“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发展海洋经济、开采海洋资源的过程中,非法占用海域行为时常发生。尽管全国各地开出了不少“天价”罚单,但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仍然在不断扩大。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不仅会对海洋环境造成破坏,而且会对海洋生态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隐患。非法占用海域行为已具备了规定为犯罪的必要性,国家立法层面可考虑将其纳入刑事立法的范畴,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

非法占用海域频发

以罚代管现象普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然而,目前非法占用海域现象愈演愈烈。据公开报道,2018年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8起违法围填海案件,行政处罚逾55亿元。

自2019年6月开始,浙江海警共查处非法开发利用海域案件8起、非法占用海域案件6起。

今年4月1日,中国海警局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决定自4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天津滨海新区海警局北塘工作站成功查处一起涉案面积10.86公顷的非法围填海案;福建厦门海警局共查处涉及海底管道、交通桥梁、临时构筑物填海等不同用海类型3起案件,处罚金额约110万元。

对于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的行政处罚,最早发生于2003年11月28日,国家海洋局作出第12号处罚决定,责令海达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57.02亩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根据占用海域的时间、面积等对其处以51.318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然而,实践中,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并不少见。据浙江舟山海警局一名执法人员介绍,非法占用海域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巨额经济利益驱使;二是监管部门疏忽管理;三是执法部门协调不当。

记者采访得知,对于非法占用海域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决定”。而“以罚代管”现象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为处理非法占用海域企业的常用方式。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部分执法部门在监管中也存在不作为和不完全履责,成为非法占用海域行为屡禁不止的另一原因。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中,应当对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的认定进一步细分,按照未经过许可、通过伪造材料骗取许可、事后补办材料取得海域使用证和不符合事先申请的海域使用方式等类型进行规制。

海域损害难以恢复

行政处罚效力有限

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控制海洋开发强度;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科学划定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领域生态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

据福建省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介绍,现有的海洋法律中,部分法律法规只有禁止性规定,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提到“国家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的要给予处罚,但对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再如海域使用管理法中法律责任部分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但在执法实践中欠缺可操作性。

201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的2018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中指出,“对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的强制执行,由于涉及海域面积广,责任主体人数众多,构筑物拆除、土方清运工程量浩大,往往难以有效实施。”

今年5月8日,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在福建省督查时情况,自2017年4月起,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海手续情况下,受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进行违法填海项目,侵占东山湾湿地,截至2018年10月,共填海造地5820亩。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先后两次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但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和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填海直至完工。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运书认为,与非法占用海域行为获取的巨大经济利益相比,罚款可谓微不足道,导致部分企业为营利而屡次非法用海,不配合行政执法,造成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此外,在一些“重经济轻环保”的地区,当地政府甚至推动非法占用海域,不利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张运书认为,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非法占用海域等行为进行了惩戒,但并没有从根源上遏制此种违法行为,近年来非法占用行为反倒频频发生,而造成这一局面的实质在于刑事理论及司法实务并没有意识到非法占用海域的巨大危害性,仅依靠行政执法来进行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的规制力量有限,目前我国侧重于陆地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开发的立法,并不完全适应于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建议增设专门罪名

推动行政司法衔接

我国海洋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陆地资源利用趋于饱和,人们逐渐把目光放到了海洋资源的利用上。围海、填海等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还给人身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此前,在海南临高,曾发生过4名孩子不慎掉入非法挖沙填海形成的“吃人坑”,造成1死3伤。“吃人坑”是由于未经过政府审批,擅自挖沙填海后形成的。对于这一未经审批但启动的项目,没有执法权的镇政府曾经出面制止过。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土部门和海洋与渔业局,曾要求该项目停工整改,恢复原状,并两次进行了罚款。

记者注意到,我国现有涉海法律包括海洋环境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此外还包括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我国宪法中,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但尚未明确海洋作为国家自然资源的基本地位。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非法占用自然资源的一些罪名进行了规制,包括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记者梳理发现,在非法用海行为中,部分地方对非法挖沙填海行为,依照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11月5日,在海南海域、台湾海峡海域进行了11次抽砂作业,非法采挖海砂4811.4立方米,船舱交易价格为13.4719万元的张某晟、徐某,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其他非法用海行为,并没有专门的刑法措施来进行制裁。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介绍,对于包括非法挖沙填海在内的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目前主要依靠海域使用管理法作为依据,配套行政处罚法,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包括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在实践中,行政处罚效力有限。对于海洋这一重要的自然资源,可考虑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之中,增设针对非法占用海域的专门规定,追究非法用海的刑事责任,增设“非法占用海域罪”,进一步做好海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提升海洋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郭泽强还建议,在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增加刑事责任条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管理力度。


本文关键词:

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 海洋资源

责任编辑:晓丽
中国振动机械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点击查看)
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 海洋资源 ”更多相关资讯
 · 《关于划定2024年度广州市越秀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4-05-17)
 · 涉案砂石378万余元!斩断伸向长江“软黄金”的罪恶之手... (2024-05-15)
 · 江苏省城市管理暨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在连云港召开... (2024-05-14)
 · 砂石码头拆了截污并禁渔,武汉迎来首个“江豚湾” (2024-05-14)
 · 2023公安部“平安长江”十大典型案例,湖北该地“水利+公安”实现非法采... (2024-05-14)
 · @砂企 举报电话公布!新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全部实现进驻... (2024-05-10)
 · 一个近20分钟的举报电话,让督察组组长沉思! (2024-05-10)

产品 贸易 企业 资讯 技术 展会  
产品搜索:
热矿筛 旋振筛 脱水筛 圆振动筛
直线振动筛 气流筛分机 高效重型筛 200拍击筛
螺旋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 振动输送机 链式输送机
振动给料机 复式给料机 双轴搅拌机 振动料斗
振动给煤机 旋振磨 振动磨 涡轮式粉碎机
振动提升机 斗式提升机 垂直提升机 立式振动电机
最新推荐新闻
砂石装卸综合单价25-30元/吨!北部湾港募资36亿建...
骨料产能超3亿吨的中国建材、海螺集团达成强化交流...
宁乡市:“失色”矿山生态修复见实效...
构建固体废物大环保管理新格局,昆明加速推进“无...
2023年煤炭矿产勘查投入资金19.72 亿元,增长19.3%...
陕西:加强矿山应急能力建设
铁水联运“双首发” 宜宾港砂石骨料开启多式联运崭...
《关于划定2024年度广州市越秀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
强强联合!中铁十九局携手华为打造无人矿山样板...
600万吨/年!湖北储量近亿吨建筑石料项目计划下周...
筛分通诚信企业推荐
  • 重型机械
  • 轻型机械
  • 电机配件
高服机械威猛振动四达振动
神宇机械万力振动北海矿山
河南万泰鑫鹰环保宇环机械
志远筛子王金特振动新乡威远
恒锦冶金中鑫机械朝阳振动
高服机械大汉振动筛天和振动筛
力天振动伟良摇摆筛重庆宏展
先臣机械三辰机械恒久振动
鑫达振动兴邦机械天惠通用
元升振动广建机械欧霖佳机械
盾牌筛网众鑫振动电机新乡振动电机
通达振动电机明电电气安泰筛网
金山网业金马矿机启航过滤
宏达振动惠宝振动电机宏达煤化设备
宝飞振动电机凡士通弹簧盾发筛网
一周资讯排行
河南新增12家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附名单...(05-14)
投资1.2亿元!一期年产310万吨砂石骨料,...(05-14)
中央投资115亿元已下达!重点支持基础设施...(05-14)
边开采边修复!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8...(05-15)
最低35元/方,最高51元/方!山东208万方河...(05-16)
开辟新赛道!鞍钢矿业富块矿首次应用我国...(05-16)
蒙古国敖包特陶勒盖煤矿项目月采剥量创新...(05-14)
产值达1.1亿元!150万吨建筑固废变身记...(05-16)
2661万元!滨州市2024年首批煤炭指标使用...(05-16)
自主技术让国内第一煤炭下水港满眼绿色...(05-15)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服务项目 | 筛分通会员 | 广告合作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371-56727233  63673370 振动筛分交流群① 58519197(满)② 107250318(满) ③ 87177774(未满) ④ 35419702(未满)
© 2007- 中国振动机械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079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90850
客服邮箱: 本站法律顾问: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中国振动机械网客服:871792307 1321379918 技术:中国振动机械网技术支持:49739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