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专项工作,为做好全州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实施“三全面二查处”措施,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核查矿业权。排查全州是否存在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非法取得矿权、出让收益金尚未足额到位等情况。
全面开展现场检查。排查全州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行为;是否存在持过期或无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行探矿、采矿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主采矿种采矿行为;井工矿山是否按时绘制并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露天矿山是否按时绘制并提交“采剥工程平面图”;矿区内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让行为;探矿权人是否按勘察设计进行探矿,是否存在“以探代采”行为;是否存在“圈而不探、占而不采”行为;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按照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组织实施治理;用地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监管、环保、林业等部门相关规定等情形。
全面排查各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排查全州是否存在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采矿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盗采矿产资源;各类临时用地范围内是否存在擅自采挖砂石行为;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擅自采矿行为;金矿废弃矿井、废弃采场、废弃堆场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存在“洗洞”“洗坡”盗采金矿等行为。
严格查处各有关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炸封取缔;对持过期(无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行探矿、采矿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过期而又未申请延续登记或申请后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炸封取缔。
严格查处采矿利用方案是否得到实施。发现矿山企业存在非法转让、不按勘察设计勘查、采矿企业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不按时绘制并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或“采剥工程平面图”、存在越层越界开采以及擅自改变主采矿种的,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对涉嫌越界开采的矿山,委托具有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实测,实测结果经实测单位测绘人员、驻矿安监员、矿山主要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发现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不一致的,及时函告安全监管部门,同时要责成矿业权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变更开发利用方案或者开采设计方案,并审查备案。
截至目前,全州矿山排查发现问题1294个,已完成整改656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矿山安全管理监管方面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29家次,排查一般事故隐患(问题)694条(项)、重大事故隐患12项,整改一般事故隐患(问题)556条(项)、重大事故隐患3项。立案查处12家,责令停产整顿9家,关闭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1起;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完成矿坑等回填107.12万m3、边坡治理9.76万m?,转运矿石20.26万吨,完成土地平整103.93万m?(其中已覆土89.48万m?),撒播草种76.01万m?,种植油麻藤2100万株;累计筹措到位矿山治理资金4285.56万元,其中已支出资金1446.64万元,剩余资金283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