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山县泰安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25200万元竞得浙江衢州常山辉埠镇夏家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据悉,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须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值得注意的是,该矿山涉及政策处理费用合计28551.0507万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常山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另外,矿区内石灰石资源开采实行优矿优用,氧化钙含量大于或等于45%的,严禁作普通建筑石料开采,竞得人不得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

矿权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2006.2万吨,其中黑色冶金熔剂灰岩资源量1948.9万吨(控制资源量1861.9万吨,推断资源量87万吨);宕渣57.3万吨。设计生产规模600万吨/年,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年6个月。挂牌起始价25000万元,常山县泰安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25200竞得,溢价率0.8%。
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时间: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分3期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申报缴纳。
第一期:竞得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首期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第二期:在2024年1月30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78.82%;
第三期:在2025年12月30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1.18%。(注: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第7点中描述的近X501县道100米范围内资源量无法开采的,则不收取该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采矿权竞得人需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钻孔、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储运等环节应采用湿式作业。进矿专用道路应做到地面硬化。
3、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及治理,每年12月31日前向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总费用为1767.40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建立基金账户,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4、矿区范围内涉及残坡积层1.2294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后期复垦,不列入出让资源量。
5、根据《浙江省石灰岩开采准入条件(试行)》要求,矿区内石灰石资源开采实行优矿优用,氧化钙含量大于或等于45%的,严禁作普通建筑石料开采。竞得人不得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
6、本项目涉及辉埠镇镇域范围内交通养护费7000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常山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7、矿山南侧近X501县道100米内矿区范围(面积12503平方米,具体坐标见表2),涉及黑色冶金熔剂灰岩23.1万吨,宕渣0.6万吨,占总评估价款1.18%,因政策原因,暂时无法直接开采,若在采矿权到期时仍无法开采,该部分资源量不作为剩余未开采资源量申请延续。
政策处理费用:
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批复<常山县辉埠镇夏家矿地综合利用项目政策处理方案>的函》(常政办函〔2023〕30号),该矿山涉及政策处理费用合计28551.0507万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常山县财政局指定账户。辉埠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