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了近五年的矿区现在成功引进了新的产业,原来脏乱的煤渣堆放区也一展新颜,复垦成为了耕地。”近日,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检察官感慨。
今年5月,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中,联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取了全县已关停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工程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县内某矿区存在地面工业广场、地面建筑物、部分机电设施处于闲置状态,煤渣堆放区未采取环境恢复治理措施等问题。
经调查,2018年底案涉矿区被关停后,将矿区地面工业广场、地面建筑物、部分机电设施有偿转让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对矿区进行工业转型升级和完成矿山未复垦复绿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资产移交后,煤矿企业投资人已撤离,但该镇政府后期未对矿区进行工业产业转型,也未采取环境恢复治理措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原矿区的地面建筑、机电设施等保存完好,若不将其盘活将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办案人员决定就案涉矿区关闭后的工业转型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召开诉前磋商会议。
7月19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相关行政单位参加磋商会议。会上,承办人就案涉矿区设施被闲置、土地复垦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全面陈述了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相关行政单位就案件事实、法律法规、履职情况、整改措施等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当地镇政府在矿山恢复治理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开展了对案涉矿区关闭后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投入5万元将煤渣堆放区复垦为耕地,并根据耕地保护条例将复垦地块划定为基本农田;针对矿区闲置的地面工业广场、地面建筑物、部分机电设施等,该镇政府已引进饰面用灰岩矿精加工建设项目进行产业转型,盘活闲置资源,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工筹备阶段。
据悉,下一步,咸丰县检察院将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为抓手,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闲置矿区走上转型之路,把存量“包袱”变增量“资源”,把“闲置矿山”变“金山银山”,以法治之力助力咸丰流域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