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认真落实水利部安排部署和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省水利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加强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切实维护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实施方案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5年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地聚焦河道非法采砂、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执行不到位、河道采砂场管理不规范、涉砂信访举报事项处置等6方面问题,通过全面自查、执法打击和清理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合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将联合开展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