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海南省委、省政府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据了解,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海南省,要求认真组织调查,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督察发现,海南国家公园内存在违法违规侵占林地、非法采石破坏生态、小水电站清理整治不力以及一些地方红树林保护存在管理不当、规划缺失、整改不力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以治理之名行开采之实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举措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海南省委、省政府对13个党组织、148名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88人、其他人员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诫勉35人、通报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