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南街道丽水村东侧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拟出让11年,年产465万吨,挂牌起始价4亿元。
该矿区面积0.3366平方千米,资源储量4616万吨。
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钻孔、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外石料振动、破碎、储存等环节应全程封闭。矿区专用道路做到地面硬化,成品料堆场做到地面硬化全覆盖。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减少噪声污染,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
采矿权竞得人需在政府指导下在矿区范围内配置机制砂加工生产线,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机制砂加工生产线管理需满足相关要求。
根据《浦江县浦南街道丽水村东侧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平面布置分区要求,矿山成品料只允许由输送廊道输送至浦义公路边堆放区,输送廊道由竞得人自行建设,涉及的廊道基座用地及堆放场地等相关费用已列入政策处理费。
矿区范围内有110kv高压电线穿过,现已委托电力部门开展线位迁改,相关费用已列入政策处理费。
项目前期编制的施工设计、环评等项目前期报告编制费用合计959.9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浦江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因矿山产品外销运输道路经过X820县道浦江至义乌段(K0+000—K9+166段)、Y538乡道三村至丽水村段,采矿权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30日内将道路维修和养护费用合计人民币11746万元一次性缴纳至浙江省浦江县交通运输局非税资金财政专户,道路维修与养护期限与采矿权有效期一致。